住院指南
有關住院費
1.住院費的請求與支付
原則上每月申請1次,每月最後一天為截止,次月10日以後請求。
但是,入住單間的患者,為每2個月申請,分為15日結算的20日以後申請以及月末結算的,10日以後申請。
- 出院當日交付給您請款書。請出院前支付。
- 支付請在1樓結算窗口支付。
- 可以用信用卡,借記卡。
此外,發票的再次發行將會產生額外的費用,請妥善保管。
有關支付等的協商,請儘早向1樓結算窗口提出申請。
以下僅適用於持有日本國國民健康保險的患者
2.高額療養費制度
住院時,根據向醫療機構提交的限度額適用認定證來計算此月的金額,支付額為高額療養費的自己負擔額度。此認定證的交付須要申請。
- 70歲未滿的患者
- 70歲未滿的患者入院接受療養產生高額醫療費時,向保險者申請限度額認定證,並向醫療機關提供,可以在住院費結算視窗減輕負擔的額度。
自己負擔限度額(月額)
所得區分 自己負擔限度額 ア 標準收入月額
83萬日元以上的患者252,600日元+(總醫療費-842,000円)×1%
符合多次:140,100日元イ 標準收入月額
53萬~79萬日元的患者167,400日元+(總醫療費558,000円)×1%
符合多次:93,000日元ウ 標準收入月額
28萬~50萬日元的患者80,100日元+(總醫療費-267,000円)×1%
符合多次:44,400日元エ 標準收入月額
26萬日元以下的患者57,600日元
符合多次:44,400日元オ 被保險者為市區村民稅的非課稅者等 35,400日元
符合多次:24,600日元※ 符合「區分ア」或者「區分イ」時,即便市區村民稅為非課稅,也符合標準收入月額的「區分ア」或者「區分イ」。
- 70歲以上的患者
- 70歲以上的患者,向醫療機關提供高齡受給者證及後期高齡者醫療被保險證,支付額度為自己負擔額度。但是,低收入所得者(住民稅非課稅家庭)的患者,根據向保險者申請,交付【限度額適用・標準負擔額減額認定證】。入院時,向醫療機關提示,自己負擔的額度如下所示。
自己負擔限度額(月額)
所得區分 自己負擔限度額 1頓飯所負擔費用 一定以上所得者(負擔3折) 80,100日元+(總醫療費 - 267,000日元)×1% 360日元 一般(負擔1折) 44,400日元 360日元 低所得者Ⅱ【※1】 24,600日元 210日元 低所得者Ⅰ【※2】 15,000日元 100日元 ※1 負擔1折,並且被保險者為住民稅非課稅家庭
※2 負擔1折,並且住民稅非課稅中,家庭所得未達到一定基準。
※自己負擔額度額中不包含餐費,房間差價,病服等自費的部分。希望適用于本月的患者,請在同月內完成申請。
3.保險外負擔
收費單間
一般病區 | 類型 | 日額 | 使用 |
---|---|---|---|
單人房間A | 10,000日元(不含稅) | 洗手間・會客室 | |
單人房間B | 10,500日元(不含稅) | 浴室・洗手間・會客室 | |
特別房間B | 20,000日元(不含稅) | 浴室・洗手間・會客室 | |
特別房間C | 15,000日元(不含稅) | 浴室・洗手間・會客室 |
(注1)醫療制度中【1日】是從0:00為起點計算的。過0:00點但未滿24小時,將按照1日的單間費用計算,請悉知。照1日的单间费用计算,请悉知。
選定療養費
住院期間超過180天的,厚生勞動大臣規定狀態範疇以外的患者,超過180天以後的住院費用以及伴隨療養等,其他看護費用,每1日徵收1998日元。
關於診斷書・證明書的申請
入院證明書及診斷書的申請,出院日以後,請在1樓文書受理處申請。有關於金額的協商,請詢問1樓文書受理視窗。